通知附件: XXXX公司制冷剂使用管理制度(范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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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附件)
第一条 为贯彻国务院第573号令《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》,完成第二阶段ODS淘汰目标和落实新的限制计划,实施DB31836-2021《制冷剂使用技术通则》地方标准,特制定《XXXX公司制冷剂使用管理制度》。
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是对制冷剂使用全过程管理和追溯的制度。
第三条 制冷剂种类包括CFCs、HCFCs、HFCs、HFO等化学制冷剂和天然制冷剂。
第四条 制冷剂管理纳入公司管理体系,公司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设立制冷剂专管员岗位或指定专人兼职。
第五条 制冷剂的采购
(一) 公司采购制冷剂,必须到已在上海市生态管理局备案的制冷剂销售企业购买,并做好购买量统计记录(详见附表一)。
(二) 所采购的制冷剂,应按照国务院令第344号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的要求运输,并填写《制冷剂入库单》(详见附表二)及时入库,专人保管,慎防泄漏。
第六条 制冷剂的使用
(一)公司管理和维修人员须参加上海市生态管理局及相关机构组织的“制冷剂良好操作”专业培训,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。
(二)公司必须配备制冷剂回收设备、检漏仪(鉴别仪)、回收用储罐。
(三)安装和维修制冷系统(设备)需使用制冷剂时,维修作业人员按规定程序,填写《制冷剂申领单》提出申请并批准后领取。
(四)维修作业人员在使用制冷剂时,必须按照《制冷剂使用技术通则》规范操作,防止泄漏。
(五)维修作业人员完成制冷系统(设备)安装和维修后,应做好制冷剂充注量的记录统计,并将剩余的制冷剂密封带回公司,交由专管人员重新入库。不得随意放置和处理。
第七条 制冷剂的回收
(一) 充注完后的一次性制冷剂罐,不得随意处置,应交由专业机构(企业)处置。
(二) 制冷系统安装、维修、改造,必须由专业人员对系统的制冷剂进行鉴定,提出回收方案。
(三) 维修作业人员应使用回收设备对制冷系统中的制冷剂进行回收,注入回收储罐,交由专管人员管理,并填写《制冷剂回收清单》(详见附表四),做好回收量的记录统计。
(四) 回收的制冷剂经技术人员鉴定后,可再利用的,由维修作业人员继续使用,并做好记录统计。若不可重新使用的,应送上海市生态管理局指定的企业回收处理、再生或销毁。
第八条 报告
(一) 公司应当根据沪环保防(2014)244号文《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本市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制冷维修、回收、销毁经营活动备案管理的通知》的要求,主动申请备案,有效管理制冷剂的相关活动。
(二) 公司应当根据要求及时做好制冷剂购买、使用、回收等数据(制冷剂种类、数量)的年度统计工作。填表上报有关部门。
第九条 其他
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实施。
附表一、制冷剂管理清单
附表二、制冷剂入库单
附表三、制冷剂申领单
附表四、制冷剂回收清单
相关政策文件:
1. 国务院第573号令《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》
2. 国务院令第344号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
3. 上海市环保局(沪环保防[2014]244号)《关于开展本市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制冷维修、回收、销毁经营活动备案管理的通知》
4. DB31836-2021《制冷剂使用技术通则》
附表一
入库人签名: 专管员签名: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附表三
专管员签名 发货人签名:
附表四
XXX公司
制冷剂使用管理制度
(范 本)
制冷剂使用管理制度
(范 本)
第一条 为贯彻国务院第573号令《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》,完成第二阶段ODS淘汰目标和落实新的限制计划,实施DB31836-2021《制冷剂使用技术通则》地方标准,特制定《XXXX公司制冷剂使用管理制度》。
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是对制冷剂使用全过程管理和追溯的制度。
第三条 制冷剂种类包括CFCs、HCFCs、HFCs、HFO等化学制冷剂和天然制冷剂。
第四条 制冷剂管理纳入公司管理体系,公司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设立制冷剂专管员岗位或指定专人兼职。
第五条 制冷剂的采购
(一) 公司采购制冷剂,必须到已在上海市生态管理局备案的制冷剂销售企业购买,并做好购买量统计记录(详见附表一)。
(二) 所采购的制冷剂,应按照国务院令第344号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的要求运输,并填写《制冷剂入库单》(详见附表二)及时入库,专人保管,慎防泄漏。
第六条 制冷剂的使用
(一)公司管理和维修人员须参加上海市生态管理局及相关机构组织的“制冷剂良好操作”专业培训,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。
(二)公司必须配备制冷剂回收设备、检漏仪(鉴别仪)、回收用储罐。
(三)安装和维修制冷系统(设备)需使用制冷剂时,维修作业人员按规定程序,填写《制冷剂申领单》提出申请并批准后领取。
(四)维修作业人员在使用制冷剂时,必须按照《制冷剂使用技术通则》规范操作,防止泄漏。
(五)维修作业人员完成制冷系统(设备)安装和维修后,应做好制冷剂充注量的记录统计,并将剩余的制冷剂密封带回公司,交由专管人员重新入库。不得随意放置和处理。
第七条 制冷剂的回收
(一) 充注完后的一次性制冷剂罐,不得随意处置,应交由专业机构(企业)处置。
(二) 制冷系统安装、维修、改造,必须由专业人员对系统的制冷剂进行鉴定,提出回收方案。
(三) 维修作业人员应使用回收设备对制冷系统中的制冷剂进行回收,注入回收储罐,交由专管人员管理,并填写《制冷剂回收清单》(详见附表四),做好回收量的记录统计。
(四) 回收的制冷剂经技术人员鉴定后,可再利用的,由维修作业人员继续使用,并做好记录统计。若不可重新使用的,应送上海市生态管理局指定的企业回收处理、再生或销毁。
第八条 报告
(一) 公司应当根据沪环保防(2014)244号文《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本市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制冷维修、回收、销毁经营活动备案管理的通知》的要求,主动申请备案,有效管理制冷剂的相关活动。
(二) 公司应当根据要求及时做好制冷剂购买、使用、回收等数据(制冷剂种类、数量)的年度统计工作。填表上报有关部门。
第九条 其他
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实施。
附表一、制冷剂管理清单
附表二、制冷剂入库单
附表三、制冷剂申领单
附表四、制冷剂回收清单
相关政策文件:
1. 国务院第573号令《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》
2. 国务院令第344号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
3. 上海市环保局(沪环保防[2014]244号)《关于开展本市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制冷维修、回收、销毁经营活动备案管理的通知》
4. DB31836-2021《制冷剂使用技术通则》
附表一
XXXX 公司
制冷剂管理清单
年 份:___________制冷剂管理清单
序号 | 购买日期 |
购买 制冷剂 种类 |
购买数量 (kg) |
使用去向 及数量(kg) |
回收 制冷剂 种类 |
回收数量 (kg) |
去向 (回灌、存储、 处理) |
责任人 签字 |
合计 |
专管员:
日 期: 年 月 日
附表二
日 期: 年 月 日
XXXX公司
制冷剂入库单
编 号: 年 月 日制冷剂入库单
制冷剂类 | 重量(kg) | 单 价 | 总 价 | 备 注 |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附表三
XXXX公司
制冷剂申领单
申领人: 年 月 日制冷剂申领单
制冷剂种类 | ||||
重量(kg) | ||||
制冷剂种类 | ||||
重量(kg) | ||||
备 注 |
附表四
ODS已备案制冷维修企业年度报告表(20 年)
一、经营活动单位基本情况 | ||||||||||||
*单位名称 | (公章) | |||||||||||
*所在区县 | *单位地址 | |||||||||||
法人代表 | 职工人数 | *备案编号 | ||||||||||
*联系人姓名 | *联系电话 | 手 机: 固定电话: | ||||||||||
二、年度经营情况(填数字) | ||||||||||||
序号 |
制冷剂 名称 |
当年 采购量 (kg) |
当年 剩余量 (kg) |
当年 回收量 (kg) =1+2+3+4 |
1 | 2 | 3 | 4 |
回收企业 名称 |
|||
暂存 量 |
循环 利用量 |
再生 利用量 |
销毁量 | |||||||||
1 | ||||||||||||
2 | ||||||||||||
3 | ||||||||||||
4 | ||||||||||||
5 | ||||||||||||
三、日常管理情况 | ||||||||||||
设备 情况 |
*制冷剂回收设备 | 数量: 台, 其中:自购 台, 自制 台, 获赠 台 | ||||||||||
检漏仪 | 数量: 台, 其中:自购 台, 获赠 台 | |||||||||||
储液罐 | 容积: L,数量: 台; 容积: L,数量: 台 | |||||||||||
培训情况 |
*参加培训及相关活动说明 1. 当年参加培训人数 人,合格人数 人(附证书),培训地点: 2. 拟在20 年参加培训的人数 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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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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